医药领域

代表请求人,向梅琳塔治疗有限责任公司“四环素组合物”专利,提供无效请求代理工作,专利权全部无效

代表请求人,向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左辛注射液”等专利,提供无效请求代理工作,专利权全部无效

代表请求人,向默沙东公司“二肽基肽酶-IV抑制剂的磷酸盐”专利,提供无效请求代理工作,专利权部分无效

代表请求人,向诺和诺德公司“酰化的GLP-1化合物”和“促胰岛素肽的稳定制剂”等专利,提供无效请求代理工作,专利权全部无效

代表请求人,向专利“一种蒲地蓝糖浆剂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提供无效请求代理工作,专利权全部无效


010-820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