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