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