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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

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第二批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852号)要求,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复审请求人中的第一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相关专利权人应为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案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三、申请材料  

(一)复审案件优先审查: 

(1)《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试行)》,加盖全体复审请求人公章;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驳回决定》、以及《驳回决定》针对的专利申请文本;

(4)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申请文件;

(5)委托代理机构提交,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6)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无效案件优先审查:

(1)《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试行)》,加盖无效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人公章;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3)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请求申请文件;

(4)委托代理机构提交,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5)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请方式  

符合专利复审案件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申请条件的,请求人应当通过吉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jlippc.org.cn/),点击“一窗预审”,并登录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优先审查请求。

为保证优先审查流程顺利进行,提交请求前请电话联系保护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0785259   80785232

相关资料请登录吉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jlippc.org.cn/),点击“一窗预审”并登陆“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

      

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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