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委托书:对单个专利事务的委托,每件新委托专利案件均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此委托书一般用在新申请委托、中间答复委托、著录项目变更委托、手续类委托等相关处理事项。
(6)该文件无需加盖骑缝章。
总委托书:多个专利事务的委托,申请人在一份总委托书上签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存备案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的总委托书编号后,再次提出专利申请时无需提交单独专利委托书,仅提交总委托书编号即可。(一般用于同一申请人有批量专利案件需要委托同一代理机构)
(2)申请人是个人,应当由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字;
(3)申请人是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应尽量盖在空白处,其余要求同单独委托书,总委托书需填写具体委托日期。
(4)总委托书可通过原件扫描件进行线上备案,备案合格后需要将双方盖章后的纸质原件在一个月内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存档,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将取消总委编号;
(5)申请人可与多家代理机构进行总委托书备案,申请人解除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
(6)下方空白处无需委托人填写,若填写则无法进行备案。
PCT国际申请委托书:目前中国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一是巴黎公约途径,二是PCT申请途径;
(2)申请人在委托人处签字或加盖公章,无印章的单位由法人签字即可。
(3)英文填写部分应与中文填写一致并完全对应。
(2)代理权限不涉及权利处分的,如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口头审理,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的,代理权限可以填写“一般代理”。
(3)委托人为申请人,如个人申请则需签字,如企业申请则需企业加盖公章,无需其他人再签字。
(4)被委托人为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以上是小编经常用到的委托书,今天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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