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恢复业务办理
各相关单位: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自2022年12月5日起恢复办理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专利商标受理等相关业务。
为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办事群众身体健康,提倡采取线上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办理方式办理业务,减少人员流动。
特此通知。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
2022年12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11月30日发布通知,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
通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试点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试点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落实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来源: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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