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日,文依电气,成为全面注册制实施后的第一家被否企业。
糟糕的专利布局,是失败重要原因之一。
而且,文依电气在回复问询函中竟然直接否定发明专利对技术创新保护作用。
仔细翻阅与梳理文依电气的以下文件:
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3、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4、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笔者发现其在发明专利布局方面的多个缺陷,导致难以应对证监会的问询,其教训值得其他打算IPO的公司参考。
01
发明人与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关联
文依电气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为:
而其唯一的发明专利中,发明人为:
3名核心技术人员中,陈兵和张谦并非专利发明人,而发明人彭果已不在最新的核心技术人员名单内。
那么,有理由怀疑:
1、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3人,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2、彭果可能离职了,有理由相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稳定。
核心人员的稳定性,是创业板IPO审核时考量的重要因素。
建议:
1、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是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证据之一,在申请专利时,应将核心技术人员署名为发明人。2、发明人的变动,是考量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尽量避免发明人的离职,保持这部分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在申请发明专利时,有可能离职的技术人员,尽量不要署名发明人。
02
从证监会的错误,看IPO审核对发明专利的重视程度
证监会的第一轮问询函中,提到:
但在招股说明书列出的专利清单中,含有1件发明专利:
之所以证监会犯了这个小错误,可能是文依电气将新型、外观和发明做了汇总陈述,淡化了发明专利的存在感。
文依电气均将三类专利混称为专利,仅用一张表格列举具体的专利信息。
这有故意隐藏发明专利不足之嫌。
如推测成立,恰恰说明文依电气已经意识到自身发明专利不足,但已经来不及弥补了。
那么,从这个错误中我们猜测,证监会审核时特别看重发明专利,几乎无视实用新型的存在。另外一个佐证是,在证监会的问询函全文中,均无提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多处特别提及“发明专利”。可能证监会的观点是:实用新型不能证明核心技术。
这带给我们的启示为:
创业板IPO的招股说明书,应单独陈述发明专利,不应与新型外观混在一起。
审核核心技术时,证监会格外看重发明专利的分量。
03
文依电气公然的否定发明专利,可能体现了对发明专利的无知与轻视
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核心技术保护措施,发行人做了如下陈述:
简而言之,可总结为:
公司认为部分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不适合申请专利予以保护。
证监会抓住了这个点,第一轮问询函中要求文依电气具体解释:
而文依电气的回复,愈加贬低发明专利的作用,或者说否定了专利制度。
文依电气第一个理由为:
总结要点,就是:
1、申请专利会公开设计参数和结构细节,竞争对手可以快速模仿或者找到设计方向,有损公司竞争优势;
2、配方专利会暴露配方成分,给竞争对手指明专研方向。
什么意思呢?
发明专利,不利于保护技术创新?
起码,不符合以下2个点:
1、发明专利制度的基础原则是:以公开换保护。
退一万步,笔者仍无法理解的是,在电缆连接与保护领域,什么样的技术可以超越发明专利长达20年保护期,还可以保持不落后,没有新的迭代技术出现?
2、专利布局策略不足,与专利起不到保护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类似的道理:学习成绩差不能一味抱怨老师教的不好。
与此对比的是,马斯克积极申请专利,然后开放专利技术的做法,更体现了专利的作用。
文依电气第二个理由为:
以上这个解释,几乎站不住脚。混淆了发明专利数量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其他几家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并非电缆保护业务,因此仅仅对比电缆保护的发明专利数量,是不妥的。
文依电气的主营业务是电缆保护,发明专利仅仅只有1件,非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呢?零。
因此拿自家所有发明专利数量,与可比公司的非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对比,缺乏合理性。
另外,中超控股、必得电器和沃尔核材为主板上市公司,并非创业板,而主板上市的审核要素为:
其强调业务模式的成熟,而并非核心技术的创新度。虽然如此,这几家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也多于了5件。
另外,文依电气在列举电缆保护产品时,将上海蓝科电气有限公司作为了主要竞争对手。
而上海蓝科2016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中。
以下1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发明名称:一种隔爆灌胶电缆防水接头
申 请 号:CN201610626007.33件发明专利被驳回,为2015和2016年申请8件发明专利处于审查阶段。
仅从上海蓝科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合计达到13件来看,并不支持关于电缆保护不适合申请发明的说法。
而从其被驳回了3件看,更容易理解为电缆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度较低,难以达到发明专利的授权标准。这对创业板上市时不利的。
文依电气第三个理由为:
文依电气的这个解释,有明显与其他解释相互冲突之嫌。
一方面,强调电气保护业务不适合申请发明专利,部分产品结构申请发明专利容易被反向研发,但却在证监会的质询函之后,突然强调电气连接业务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了,而且通过申请号可以较为明显的看出,有为了应对证监会质询而突击申请发明专利的嫌疑。
最终,2023年3月2日,证监会否决了文依电气的上市申请,理由为:
综合分析文依电气创业板失败的原因。
除了涉嫌突击增加销量等财务问题外,发明专利布局显然是重要原因之一,具体为:
1、提交上市申报稿时,仅有1项发明专利授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发明专利。
这直接导致证监会要求具体解释核心技术、产品竞争力以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时,由于缺乏发明专利作为有利的证据,回答捉襟见肘,漏洞频出,可信度极低。
如果从上市辅导期的2019年开始,文依电气围绕电气保护与电气连接领域进行合理的发明专利布局,那么在回复问询函时显然很可能会游刃有余,不至于表现的如此狼狈。
2、公然不认可发明专利对结构与配方的保护作用
既申请发明专利,又使得竞争对手难以通过专利文本获取技术资料,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专利布局策略实现。文依电气一方面申请了大量的实用新型,另外一方面又否认发明专利对结构类技术的保护作用,明显的自相矛盾。具体以发明专利需要对结构细节公开的解释理由,更是显得对专利制度缺乏认知。
通过文依电气的案例,我们可获得一些启示:
1、创业板上市审核,证监会格外注重产品创新性与成长性,而合理布局的发明专利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2、发明专利更为证监局看重,而实用新型的证明力较弱。因此,IPO企业应重点进行发明专利的布局。
3、申请发明专利,需注意与主营业务的匹配度,明显不匹配主营业务产品的发明专利,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4、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时,尽力避免可能离职的技术人员署名为发明人,同时尽量将核心技术人员署名为发明人。以免证监会审核时,认为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不稳定,或者企业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明专利作为技术创新贡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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