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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优先推荐 按序审核,一次补正机会 | 江苏省优先审查推荐程序调整

发布时间:2023-07-22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我省专利申请优先审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重点推荐发明专利申请。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领域;

(四)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江苏自贸试验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今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程序的公告,公告中指出,取消以上优先推荐的规定。所有申请文件按进入系统的时间顺序,按序审核。

除此之外,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全部补正内容,请求人按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该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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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程序的公告

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人: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效率,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就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程序作如下调整。

一是取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事项的通知》(苏知发〔2021〕65号)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江苏自贸试验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规定,所有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文件按进入系统时间顺序,按序审核。

二是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全部补正内容,请求人按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该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不予推荐。

特此公告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4日


010-820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