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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22日,武汉市第三批专利集中预审案件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武汉知识产权保住中心发布了征集2023年第三批专利集中预审案件的通知。

征集对象应为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成立满一年以上且至少具有5名缴纳社保的研发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

(二)知识产权示范或者优势企业;

(三)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高价值项目或高价值大赛)或省部级科技类二等奖以上奖项的;

(四)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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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第三批专利集中预审案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满足申请人高效审查、快速确权的需求,充分发挥专利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重点创新主体专利快速审查服务,现面向全市创新主体公开征集集中预审对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应为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成立满一年以上且至少具有5名缴纳社保的研发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

(二)知识产权示范或者优势企业;

(三)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高价值项目或高价值大赛)或省部级科技类二等奖以上奖项的;

(四)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

二、案件要求

提出集中预审申请的案件应基于以下事由之一:

(一)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发明创造;

(二)有快速维权需要或应诉需要的专利申请;

(三)案件领域属于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或其他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申请;

(四)为满足海外市场开拓需求,需要在一年内提交国际申请的专利申请;

(五)申请国家重大课题项目的专利申请;

(六)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集中预审推荐的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一)申请主体提出集中预审书面申请,每个主体可提交不超过4件案件。

(二)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对申请主体的集中预审请求进行推荐,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集中预审推荐案件。

(三)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推荐案件进行审核,确定不超过30件集中预审案件,组织现场集中预审。

四、申请时间

申请主体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件(包括PDF扫描件和WORD文件)提交至邮箱:whipp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申请主体提交集中预审请求有下列情形的,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根据情况暂停或停止申请主体集中预审并向社会公布:

(一)申请主体填报的申请资料存在虚构、伪造等情况;

(二)申请主体的专利申请因形式问题不符合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条件的;

(三)申请主体获得多件集中预审资格后,案件预审通过率不足50%的;

(四)申请主体获得多件集中预审资格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

(五)申请主体提交的集中预审案件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六)其他应当暂停或停止推荐的情形。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逸君 邹逸丰联系电话:027-83887669,027-65697663附件:集中预审申请表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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