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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求:专利预审备案需1件授权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6

近日,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印发《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工作指引(修订)》,其中备案主体的申请条件有最新要求:需创新实力强,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自主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和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原则上需要至少一件备案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特殊情况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近一年内,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重复专利侵权、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领域的失信行为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快速预审工作,全面提升专利快速预审申请的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备案主体,推动广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的创新发展,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和《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过调查研究和公开征求意见,对现行的《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指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工作指引(修订)》,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工作指引(修订)》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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