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苏州市将发布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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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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