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南京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信息如下。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南京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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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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