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接受企业有关商标注册的咨询问题时,许多客户都不约而同的说道,申请过很多次商标,但是真的拿到授权下证的商标好难啊。但是产品都准备好了,销售势在必行。能不能先使用着,再考虑注册呢?
上面提到的问题是很多企业都会陷入的常见的商标误区,针对这种情况,今天小编就来浅浅的分析一波,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
其实要走出这个误区,就需要了解商标代表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商标的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品牌识别的关键,更是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体现。要认真对待商标的管理和使用,不然稍有不慎就会损害企业的权益,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首先来说商标先使用的情况,大家对“茶颜悦色”这个商标应该都不陌生,而几年前,“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的商标争夺战也是被很多不是知产人的一般公众所熟知。该案件的结局以“茶颜观色”赔偿170万而告终。
但若在国知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官网搜索查找,不难发现,“茶颜观色”的商标是早于“茶颜悦色”的商标注册时间的。即法院应按照商标在先原则,判定谁输谁赢,谁在先就保护谁。但法院并未依据此原则进行审判。
为什么产生这样的结果呢,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且会有不少企业会认为,这就是商标先使用的好处。增加了知名度。
那么究竟是先注册商标者,还是先使用商标的人,才算是拥有该商标的主要权益呢?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从这个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维护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但未先注册的商标在先使用人权益的。
再回到“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的商标争夺的案件上,虽然“茶颜观色”的注册时间早于“茶颜悦色”,但“茶颜观色”注册后并未进行实际性的使用。而“茶颜悦色”获权后,在奶茶饮品上,一炮而红,获得了大量消费者的追捧,一时间风光无两,短时间内就积攒了大量的知名度,并陆续的进行宣传和使用来扩大和维持它的知名度。这才是“茶颜悦色”最终保住了商标权的关键。
那么肯定有人会问,那这样不就刚好符合企业需要吗,有了知名度再去申请商标,更加容易获权。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商标都会有“茶颜悦色”的这个运气,积累品牌知名度是一个长时间积累的过程,需要足够的时间和成本去运营维持,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达到的。在这个过程中,遇见的各种权益纷争是不可预测的,商标能否等到知名度增加,都犹未可知。
那么由商标的先使用就延伸到了先注册的问题。
“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的商标争夺让许多企业意识到,对于想使用的标志进行宣传,作为未注册的商标使用,获得知名度,再后续申请商标时,获权就会容易。但这不代表,商标就一定是先使用优于先注册的。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从这两个法条,我们可以获得一个明确的信息,中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原则。这就意味着未注册的商标在遭遇纠纷时,法律将优先保护已注册的商标。
而商标注册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商标所有者能够依法享有其商标所带来的专有权利。商标注册的主要优势在于,注册后能够获得强力的法律保护,可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在日常经营中还是在纠纷解决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更加占据主动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强。
综上,商标并不是只有先使用后注册的单一途径,是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将注册和使用相结合更加稳妥。因此,企业在制定商标战略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并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最佳平衡点。最终,只有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恰当的商标策略,才能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优势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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