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研发周期长,实验复杂,为了抢先布局进行了专利申请提交,提交后想要补充实验数据、实施例;或虽然要补充的实验但不确定实验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已递交的专利申请遗漏欲保护的重要内容,一旦公开成为现有技术对遗漏内容申请专利影响大。
(3)对已递交的专利申请质量把控不到位,交局文件存在形式、实质内容的错误。
参考文献:
[1] https://www.cnipa.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453638&sys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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