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州博诚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发明名称为硝苯地平缓释片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被授予专利权。2015年请求人对涉案专利ZL201310321766.5提起了无效请求,认为涉案专利中药物制剂所采用的辅料是药学教材中的常见辅料,因而不具备创造性而请求无效。2016年4月,国知局做出了专利ZL201310321766.5有效,其药物制剂配方具备新创性。具体案情如下:
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为:
请求人认为:
第三,证据 6 公开了不同比例的葡萄糖酸钙和海藻酸钠,而辅料的配比也是通过有限次试验即可得到。
专利权人认为:
其次,该专利说明书提供了释放数据,及对比实验数据, 相同时间下,本专利释放度(19.7%)优于现有技术释放度(14.5%),其突释作用更佳。且RSD%也更小,证明制剂的批间差异更小。另外,本发明相比证据1所列举的其他钙溶液释放效果更好。
再次,证据6是控释片,与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解决问题的思路完全不同,其没有给出任何作用启示。
因此,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认为: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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