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合物按重量份计包括葡糖氨基葡聚糖和裂裥菌素。对比文件1贝关汀舒颜净肤精华液(2号)公开了其成分表:其中也包括葡糖氨基葡聚糖和裂裥菌素。
目前,通过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确实给出了本发明技术启示。
于是,我们需要对本发明的权利要求1进一步进行修改,以突出本发明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
修改1:将组合物限定为封闭式;
修改2:限定葡糖氨基葡聚糖和裂裥菌素的重量份。
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合物按重量份计由0.6-0.8份葡糖氨基葡聚糖和1.5-2.3份裂裥菌素组成。
这样一来,本发明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变得清晰起来。本发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
▶区别特征1:活性成分不同
对比文件1的活性成分由泛醇、精氨酸、蜂蜜提取物、榆绣线菊提取物、马齿苋提取物、肾茶提取物、葡糖氨基葡聚糖、裂裥菌素、厚朴树皮提取物、黄檗树皮提取物、甘草根提取物、透明质酸钠、聚谷氨酸钠组成。▶区别特征2:限定了葡糖氨基葡聚糖和裂裥菌素的用量
本发明的组合物由0.6-0.8份葡糖氨基葡聚糖和1.5-2.3份裂裥菌素组成。
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葡糖氨基葡聚糖和裂裥菌素的用量。
根据本发明图6-图7记载:本发明请求保护的组合物(组合物1和组合物2),能够显著抑制皮肤致病菌金黄色球菌的增殖;增加有益于人体皮肤健康的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根据对比文件1记载:贝芙汀舒颜净肤精华液(2号)具有祛痘功效,并且记载了其活性成分能够抑制表皮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生长,从而起到祛痘作用。因此,可以合理的推断出,贝芙汀舒颜净肤精华液(2号)是具备抑制表皮葡萄球菌作用的。3.3 技术效果对比
本发明[0004]段明确记载:现有技术中的产品忽略了皮肤的菌群微环境被破坏(敏感性皮肤表面菌群中对皮肤有益的正常菌群表皮葡萄球菌减少,而皮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增加)的重要性。基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组合物,能够抑制皮肤致病菌增殖;增加有益于人体皮肤健康的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从而保护皮肤菌群微环境。可见,本发明的组合物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贝芙汀舒颜净肤精华液(2号)中提到的活性成分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机制不同,甚至还给出了相反的技术启示。综上,本发明相较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效果为:提供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能够抑制皮肤致病菌金黄色球菌的增殖;增加有益于人体皮肤健康的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从而保护皮肤菌群微环境,发挥调节免疫反应紊乱和免疫平衡作用。
可以看出本发明相比于对比文件1具备明确的区别特征,并且解决技术问题。接下来就要证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不易想到的。本发明分组组成如下:

从图6可以看出,以对照组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增殖率为100%计算,裂裥菌素组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抑制率为52%、葡糖氨基葡聚糖组的抑制率为10%、组合物2的抑制率为72%。可见本发明将裂裥菌素和葡糖氨基葡聚糖进行组合,起到了1+1>2的协同作用。从图7可以看出,裂裥菌素组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率增加了50%,葡糖氨基葡聚糖组增加了10%,组合物2增加了70%,进一步证明了本发明将裂裥菌素和葡糖氨基葡聚糖组合所达到的协同作用。另外,裂裥菌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制率、对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率均显著高于葡糖氨基葡聚糖。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想要加强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制,或加强对表皮葡萄球菌的促增殖作用,应当加大裂裥菌素的用量,而不是将裂裥菌素与葡糖氨基葡聚糖进行结合。综上,本发明提供的组合物,在有效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同时,还能促进表皮葡萄球菌的增殖,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公知常识无法预料得到的。另外,裂裥菌素和葡糖氨基葡聚糖在本发明特定的比例下共同发挥作用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能够起到协同增效作用,以上协同作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公开前所无法预期的。因此,本发明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从上述案例中,相信各位一定看出了在专利申请中设置对比例的重要性。如果要对组合物的特定组成进行保护,则需要设置不同组成的对比例以证明,本发明仅有在特定的组合下,才能达到好的技术效果。
例如,本发明如果想要保护组合物A+B,则可以设置如下对比例:对比例1(A+C);对比例2(A);对比例3(B)。对比例1可以证明A只有和B进行组合才能达到特定的效果;对比例2-对比例3则可以证明技术方案的协同作用。另外,在专利文本中描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的研究目的以及基于本发明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技术效果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在审查意见的答复中,可以学会善于利用“反向教导”和“协同作用”进一步证明发明中技术方案的非显而易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