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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遇上“杠精”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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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请人来讲,当自己申请的专利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合理保护范围,从申请人的技术保护角度来讲,可能意义或必要性不大。
近期,笔者就遇见一个可以无通就拿到授权的申请,审查老师主动联系了代理人,说让合并一些从属权利要求到权利要求1中,基本上就可以拿到专利授权了。
消息似乎是好消息,但是合并之后的权利要求1记载的保护范围那可是变小了,所以对于技术保护来讲,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我们一起看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本申请原始文本记载的权利要求

1 .一种重力平衡机构,装配在静止部件和运动部件之间,用于平衡所述运动部件的重力,其特征在于,包括曲柄机构和弹性件,曲柄机构的一端和弹性件的一端均固定于静止部件,弹性件的另一端与曲柄机构的输入端对接以向曲柄机构施加线性变化的力,曲柄机构的输出端与运动部件相连,曲柄机构传递线性变化的力使得输出端向运动部件施加与运动部件重力方向相反的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静止部件包括基座,所述曲柄机构包括伸缩臂组件,弹性件一端固定在基座上,弹性件的另一端与伸缩臂组件的输入端对接以向输入端施加线性变化的力。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臂组件包括第一伸缩臂和第二伸缩臂,第一伸缩臂一端通过定铰链与基座连接,第一伸缩臂另一端通过动铰链与第二伸缩臂一端连接,第二伸缩臂另一端与运动部件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曲柄机构还包括输出滑块,第二伸缩臂通过输出滑块与运动部件相连,且第二伸缩臂与输出滑块通过动铰链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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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向机构,导向机构包括导向柱,导向柱安装在基座上,且导向柱上套设有弹性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机构还包括导向块和导向杆,导向杆安装在基座上,导向块沿导向杆运动,且导向柱与弹性件共同插设于导向块内。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内部为凹槽结构,导向机构位于凹槽内,且基座上开设有第一过孔,导向块上开设有第一导向孔,导向柱从基座外部穿过第一过孔延伸至凹槽内部,直至插设于第一导向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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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重力平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块上还开设有至少一个第二导向孔,导向杆的一端与基座一侧面固定,导向杆的另一端穿过第二导向孔与基座的另一侧面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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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种台车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重力平衡机构,所述静止部件包括底座边框,所述运动部件包括控制踏板。

一种手术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台车底座。

审查老师的建议是:因为没有检索到导向机构的相关方案,因此,建议将从属权利要求2、6、7、8、11(红字从权)合并到权利要求1中。
对于该建议,经和申请人沟通之后,确实都无法接受这么小的保护范围,对技术来说损失很大。后续,双方又沟通确认了自己可以接受的修改方式以及保护范围。
代理人再与审查老师进行沟通申请人的想法,沟通的起初,审查老师也是不太能接受的,但是经不住坚持不懈的讨论,沟通的时间长了,对方也是有点犹豫了。
因为审查过程中仅检索到了1篇对比文件,其他的都是被认为是常规技术手段,而对于我们的口头意见陈述,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最终,审查老师让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提交一个权利要求替换页以及针对对比文件进行比对之后的意见陈述,大致陈述下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对上述原始权利要求最终的修改方式为:将权利要求14、2、3、4记载的技术特征加入原权1,并根据说明书【0023】、【0054】段的记载,加入技术特征“基本恒定的力,其中,基本恒定指的是在曲柄机构的全行程范围内波动幅度≤5%”,并适应性修改了其他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为:

1.一种医生台车底座的重力平衡机构,装配在医生台车底座的底座边框和控制踏板之间,用于平衡所述控制踏板的重力,其特征在于,包括曲柄机构和弹性件,曲柄机构的一端和弹性件的一端均固定于底座边框,弹性件的另一端与曲柄机构的输入端对接以向曲柄机构施加线性变化的力,曲柄机构的输出端与控制踏板相连,曲柄机构传递线性变化的力使得输出端向控制踏板施加与控制踏板重力方向相反的基本恒定的力,其中,基本恒定指的是在曲柄机构的全行程范围内波动幅度≤5%;

其中,所述底座边框包括基座,所述曲柄机构包括伸缩臂组件,弹性件一端固定在基座上,弹性件的另一端与伸缩臂组件的输入端对接以向输入端施加线性变化的力;

其中,所述伸缩臂组件包括第一伸缩臂和第二伸缩臂,第一伸缩臂一端通过定铰链与基座连接,第一伸缩臂另一端通过动铰链与第二伸缩臂一端连接,第二伸缩臂另一端与运动部件相连;

其中,所述曲柄机构还包括输出滑块,第二伸缩臂通过输出滑块与控制踏板相连,且第二伸缩臂与输出滑块通过动铰链连接。

最终,该专利申请以申请人满意的修改方式拿到了授权。
该故事告诉我们,针对不合理或不能接受的限缩建议,申请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去积极争辩,在合理的论述下,或许仍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保护范围。

很多时候,看似是“杠精”行为,其实是正常的关于待授权的权利合理性讨论。

能争取时,不能偷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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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精金石\实务部
作者:许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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