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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驳回,复审授权,只因“不在一个赛道”

发布时间:2026-05-18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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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技术是否具有创造性,不是一场简单的“指标竞赛”,而是一次对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三位一体的综合判断。三通驳回,并非终点;换个思路,一句“不在一个赛道”,或许就是的开始。

笔者以一篇复审前置审查撤销驳回的案件为例,向大家展示如何跳出对比文件的框架,重新定义技术问题从而重新审视发明的创造性所在。


【案情介绍】

发明名称:QT450-10LT高强度、高韧性低温球墨铸铁及其制备方法;

驳回理由: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

对比文件:CN111876657A(对比文件2)、CN214640118U(对比文件3)+公知常识;

在正式驳回之前,申请人已经收到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每一次都给出了不同的对比文件和理由。申请人修改了三次权利要求,陈述了三次意见,最终还是等来了“驳回”。

驳回时,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为:一种QT450-10LT高强度、高韧性低温球墨铸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原铁液熔炼:采用高纯生铁和碳素废钢在中频感应电炉中熔制原铁液,铁液出炉温度为1500-1520℃……所述的QT450-10LT高强度、高韧性低温球墨铸铁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C:3.65%-3.85%,Si:2.0-2.05%,Mn<0.025%,P≤0.01%,S≤0.01%,Ni:0.71-0.75%,Mg残≤0.045%,其它杂质元素含量总和小于0.01%,余为铁。

驳回决定所列举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超低温球墨铸铁,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该超低温球墨铸铁由如下成分组成:C:3.7-3.8%、Si:1.8-1.9%、Mn:0-0.1%、S:0-0.01%、P:0-0.015%、Mg:0.035-0.045%、Ni:0.75-0.85%、Ti:0-0.010%、Cr:0-0.015%、余量为Fe,以及其它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杂质;

驳回决定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Si含量略有区别,杂质P含量落在对比文件2的范围内,具体限定了铸型制备,工艺参数略有区别,进行去应力退火。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获得所需性能的球墨铸铁。

驳回决定的核心一言以蔽之:审查意见认为:Si微调、少一次孕育、改个热处理温度,都是本领域常规选择,组合起来显而易见。

若按照一般理解,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组成方法的区别微乎其微(Si微调),制备方法也并无过多差异,三通后被驳回也无可厚非,但深入分析可知,本案存在复审授权关键——3个关键点:


关键点1:我们不在一个赛道,牌号不同,性能侧重点不同

本申请的球墨铸铁型号为QT450-10LT,对比文件2未明确记载特定型号,其核心特征是适应-70℃超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指标为抗拉强度≥450MPa、延伸率≥20%、冲击功≥12J,主要面向超低温极端环境需求。二者应用的场景各有侧重,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在对比文件2中提及了QT400-18AL型号的球墨铸铁,在-70℃低温环境下的性能指标:抗拉强度Rm≥450MPa,延伸率A≥20%,冲击功KV2≥12J,结合其铁素体基体组织和高球化率(≥98%)的特征,可以推断该材料符合QT400-18LP球墨铸铁标准。

QT400-18LT:优先保证低温冲击,牺牲强度;

QT450-10LT:在保证低温冲击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屈服强度,以适应轻量化承载件;

打个比方:一个是马拉松选手(耐力好,速度一般),一个是中长跑选手(速度与耐力平衡)。你不能因为马拉松选手能跑更远,就说中长跑选手不行——他们比的项目不一样。


关键点2:温度区间不同,规律未必可外推

驳回决定认为“对于球墨铸铁的性能,本申请要求抗拉强度≥450MPa,-20℃、-40℃和-50℃低温冲击吸收功≥12J,对比文件2公开了:所生产出的铸件在(-70°C)环境下,其力学性能达到所设计的要求,抗拉强度Rm≧450Mpa,延伸率≧20,冲击功KV2≧12J,即对比文件2的低温性能优于本申请。”

反驳要点如下:

其一,由于本申请的实验和对比文件2的实验并非在同一温度条件下进行,因此直接相比并无可比性。

其二,对于冲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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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本申请表1可知,本申请检测了-20℃、-40℃和-50℃,从温度对于冲击功的影响规律看,并未遵循温度越低冲击功越小的规律,如实施例1在-20℃时冲击功最小,实施例3在-40℃时冲击功最小,因此,在冲击功层面,并不是遵循在更低温度条件下冲击功越优异低温性能就越好的规律。不能仅由于对比文件2在更低温度(-70℃)条件下,检测的冲击功为12.5J,就直接认定对比文件2的低温性能优于本申请。

其三,对于力学性能:

本申请并未如对比文件2一般在低温(-70℃)条件下进行,而是在室温进行检测。环境条件不同,并无可比性。

对于铸铁而言,环境温度越低,铸铁的抗拉强度总体呈先升后降的“倒U形”趋势,但不同种类铸铁在低温下的表现差异较大。因此,不能直接认为:温度越低,抗拉强度越大,进而认为对比文件2的低温性能优于本申请。

关键点3:Si不是微调,是“质变点”;

对比文件2明确:Si>1.85%后冲击下降,给出反向启示——本领域不会主动升到2.0-2.05%;

本申请对比例铁证:

Si=1.72%:抗拉强度<450MPa,不合格;

Si=2.25%:抗拉强度<450MPa,不合格;

只有2.0-2.05%:强度+低温冲击双达标;

本申请中Si含量的改变直接导致了球墨铸铁型号的变化,产生了“质”变,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另外,针对制备方法,还存在两个关键点,如关键点4:热处理工艺路线完全不同,三相区急冷处理温度不同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以及关键点5:孕育次数,突破技术偏见等均属于锦上添花的内容,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如果审查意见用一篇“看起来更优”的对比文件进行评价时,不要只盯着数值高低。退后一步,可以先提几个问题:是否真的理解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底层差异?本发明的技术目标、应用场景、性能侧重点,和对比文件在同一维度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大声说出来——本发明和对比文件不在一个赛道。


来源:精金石综合实务部

作者:张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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