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流程
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申请人或任何人如想知道该发明是否符合实质专利要件,必须自申请日起3 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若3 年内无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该申请案即视为撤回。
判断产品或技术是否应给予发明专利,依专利法要考虑产业利用性、新颖性、进步性、法定不予专利的目标及有无其他不予专利的情况,其中产业利用性、新颖性、进步性(即常说的创造性)这3 项简称专利三要件。
二、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 二十年届满。
三、官费:
申请费:NTD3500
如以电子申请,则可减免NTD600 。另外当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需收取申请实质审查费,该费用会依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及附图的总页数和权利要求的项数进行调整,当总页数在50 页以下且请求项在10 项以内者,费用为NTD7000 新台币,超页费是每50 页加收NTD500 ,超项费是每项加收NTD800 。
四、所需文件:
1、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必要的附图
2、专利的中英文名称,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及地址,发明人的中英文姓名及国籍。
3、台湾专利申请的官方语言是繁体中文。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可以用指定语言的申请文本先提交申请,递交申请后补交繁体中文译文
4、委托书:针对首次在台湾提交申请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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