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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200 万重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但有2个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一、支持对象

在常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支持条件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服务本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超过1000件;

2.上年度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结案总量超过70%。

三、支持标准

年度服务本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超过1000件、1300件、1500件,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结案总量超过70%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8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1、高价值专利服务申报书。

2、上年度服务常州市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年度服务常州市企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上年度服务常州市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结案量(授权、驳回或撤回)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1、每年一季度,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由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初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并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交相应材料。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经形式审查、会商审议等方式,竞争性择优确定支持名单,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3、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奖励方案,报市创新委审核。

4、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六、其他事项

本细则所支持的知识产权服务,为2021年1月1日后实施的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获得的高价值专利产出服务奖励资金应用于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并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切实加强使用管理。本细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85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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