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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成功维权,需要说明书公开到何种程度?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引言】

本专利申请号为02123502.3,公开了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因说明书公开充分维持了专利权的有效。

【案件信息】

案件编号:4W111689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

无效宣告请求人:全讯汇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号:02123502.3

授权公告日:20080820

【基本案情】

请求人于2021年01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3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4全部无效。该无效宣告请求中涉及多项创造性以外的理由,本文仅关注创造性以外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

经过口头审理,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合议组于2021年11月5日做出决定,宣告维持02123502.3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授权公告的本专利权利要求1-4如下:

1. 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处理步骤:

A.接入服务器底层硬件对门户业务用户设备未通过认证前的第一个上行 HTTP报文,直接提交给“虚拟Web服务器”,该“虚拟Web服务器”功能由接入服务 器高层软件的“虚拟Web服务器”模块实现;

B.由该“虚拟Web服务器”虚拟成用户要访问的网站与门户业务用户设备建 立TCP连接,“虚拟Web服务器”向接入服务器底层硬件返回含有重定向信息的 报文,再由接入服务器底层硬件按正常的转发流程向门户业务用户设备发一个 重定向到真正门户网站Portal_Server的报文;

C.收到重定向报文后的门户业务用户设备的浏览器自动发起对真正门户 网站Portal_Server的访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步骤A,由门户业务用户在浏览器上输入任何正确的域名、IP 地址或任何的数字,形成上行IP报文;所述的步骤B,由“虚拟Web服务器”虚拟 成该IP报文的IP地址的网站。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步骤A前进一步包括以下处理步骤:

A1.接入服务器分析上行IP报文连接信息,对于判断为非门户业务用户设 备的IP报文,作直接转发处理;

A2.接入服务器对于是门户业务用户设备的IP报文进一步确定是否是直接 访问门户网站Portal_Server的报文,和进一步确定是否是进行域名解析的DNS 报文;

A3.接入服务器对于是直接访问门户网站Portal_Server的报文或是进行 域名解析的DNS报文,作直接转发处理;

A4.接入服务器对于不是直接访问Portal_Server的报文或不是进行域名 解析的DNS报文,进一步确定是否是门户业务用户设备未通过认证前的第一个上 行HTTP报文;

A5.对于不是门户业务用户设备未通过认证前的第一个上行HTTP报文设置 丢弃标志。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步骤A2,是根据门户业务用户设备的目的IP地址与接入服务器设备上已配置好的门户网站Portal_Server的IP地址比较结果,判断用户报文是否是直接访问门户网站Portal_Server的报文,和根据目的端口号判断是不是进行 域名解析的DNS报文;所述步骤A4,是根据仅分配给HTTP报文使用的标准端口号, 判断是否是门户业务用户未通过认证前的首个HTTP报文。

【决定要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要求保护的范围。

合议组认为,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第4页记载的内容可知,步骤A“接入服务器底层硬件对门户业务用户设备未通过 认证前的第一个上行HTTP报文……模块实现”,以及步骤B、步骤C及其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上述记载可知,接入服务器将HTTP报文直接提交给“虚拟Web服务器”,而“虚拟Web服务器”模块为接入服务器高层软件。对于进一步确定是否是门户业务用户设备未通过认证前的第一个上行HTTP报文,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上述记载能够实现相应的步骤,因此,本专利说明书对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做出了充分完整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能够实现上述技术方案,因此,请求人的相应理由不成立。

合议组认为,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第6页第1段至第7页第3段、附图1记载的内容可知,本专利说明书已经清楚完整地记载了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流程,对于“根据仅分配给HTTP报文使用的标准端口号,判断是否是门户业务用户未通过认证前的首个HPPT报文”,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使用标准端口号的报文是HTTP报文,利用是否使用标准端口号可以判断是否是HTTP报文,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上述记载能够实现进一步判断使用标准端口号的报文是否是门户业务用户未通过认证前的首个HPPT报文,因此,本专利说明书对本专利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做出了充分完整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能够实现上述技术方案,因此,请求人的相应理由不成立。

综上,结合关于创造性无效宣告请求理由的合议组判断,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维持有效。

本专利因为说明书中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给出了详尽的实现方法描述,最终未因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导致相关的权利要求被无效。

【启示】

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2、发明人掌握的技术不一定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都掌握的,不要轻易将实现方法中的技术细节认定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不在说明书中进行描述,应使得说明书公开充分,维持专利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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