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条 -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1节中指出:“对于主题名称中含有用途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确定该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应当予以考虑,但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如果“用于……”的限定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或设备本身没有带来影响,只是对产品或设备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则其对产品或设备例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不起作用”。
- 复审无效案例 -
涉案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CN200620071934.5,名称为“启动电机用单向离合器”,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为:
“1、启动电机用单向离合器,具有外套与离合器内芯,外套套在离合器内芯外,离合器内芯具有环状的上盖与下盖,其特征在于:上盖与下盖间相邻排列有若干楔块滚子,楔块滚子朝向离合器内芯外侧为不规则弧面,其朝向离合器内芯内侧为规则弧面,且相邻的规则弧面被设置在离合器内芯内侧的方波形保持架间隔定位,在楔块滚子的外侧面还开有至少一道弹簧槽,收紧弹簧嵌入所有呈环状排列的楔块滚子的弹簧槽内,上、下盖的内侧边缘有向外延伸且间隔排列的定位边,支承所述的保持架的波峰、波谷处的横杆。”
证据1的公开号为US4494636A、公开日为1985年1月22日。
经合议组审查认为:证据1公开了一种单向离合器,具有外环1(对应涉案专利中的外套)和嵌套在外环1中的离合器内芯,离合器内芯具有一对环状侧部构件10(对应涉案专利中的上盖和下盖),两个环状侧部构件10间相邻排列有若干楔块3(对应涉案专利中的楔块滚子),面向内环2的内部楔块表面13为圆形,面向外环1的外表面14的形状是一个非对称的凸轮表面,相邻的内部楔块表面13被设置在离合器内芯内侧的方波形挡圈9(对应涉案专利中的方波形保持架)间隔定位,在楔块3的外表面14开有一道槽12,螺旋弹簧5(对应涉案专利中的收紧弹簧)嵌入所有呈环状排列的楔块3的槽12内,环状侧部构件10内侧边缘具有径向向内凸出的壁部分20(对应涉案专利中的定位边),支承所述挡圈9的圆周延伸部分16(对应涉案专利中的保持架波峰、波谷处的横杆)。同时,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其所要求保护的单向离合器是用于启动电机的单向离合器,然而该具体用途由权利要求1限定的单向离合器本身固有的特性决定,该用途特征没有隐含单向离合器在结构上发生改变。
即,证据1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的全部结构技术特征,尽管证据1没有具体说明所述单向离合器的用途,然而由于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用途没有为单向离合器带来结构上的变化,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 案例启示 -
(1)如果用途限定没有隐含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发生改变,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现有技术的产品也能用于该用途,则该用途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
(2)对发明点在于产品用途的发明,申请人可以采用方法权利要求保护该产品的新用途
供稿部门:北京精金石\实务部
作者:专利工程师 谢银倩
编辑:杜博蓉 校对:朱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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