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了2022年第三批各地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名单已陆续下发,涉及案件量高达几十万件。从去年至今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正在逐步深入推进,国知局层多次强调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规范专利申请。
多数申请人在收到“非正常专利申请”通知后往往感到困惑或者手足无措,到底什么才算是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一旦收到了通知之后该如何应对?接下来就详细为大家说明一下非专利申请的前世今生。
▋【PART 1】追求高质量专利,保护“真技术”
自1985年专利法正式实施,专利制度从无到有,我国对发明创造的保护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推动专利工作开展及企业创新实力的提升,我国制定了多种相应政策,鼓励企业专利视专利技术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专利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其中最直接体现在专利申请数量与日俱增。甚至自2011年起,我国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上超过了美国,自 2015年起,又在发明专利授权量上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第一大国。
数量的爆发,伴随的往往是大量为了获取短暂价值而申请的低质量专利,这些低质量专利作为谋私利的工具,忽略了专利本身应具有的技术价值和市场价值,远远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初衷。
当前,中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因此,为了确保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打击和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各类非正常专利,该项工作顺其自然的开展。
▋【PART 2】解读规范政策,认定非正常行为
“非正常”概念的首次提及,可以追溯到2007年8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2017年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修改后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增加行为认定、加大处理力度。但相较以上规定,2021年制定发布的《办法》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范围界定更加明晰。
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外,将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PART 3】非正常不用慌 解决措施记心房
多数非正常专利,将会在通知中标注“涉及多种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合的专利申请”;但存在部分存在创新技术方案但是被误伤的专利申请,若是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人或代理师正常陈述理由进行答复即可。
▋【PART 4】提高专利质量 防患于未然
除了秉承诚实守信原则、不盲目追求专利数量进行正常新申请递交,而对于专利申请大户、大型代理机构,难免会由于管理或人为的失误造成重复或相似申请,为了避免误伤,还可以在专利申请阶段即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总结
科技发展离不开创新,保护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专利申请应杜绝“侥幸心理”,避免盲目追求数量指标而忽视了技术创新研发。
而精金石作为合规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从前期检索、撰写、递交、答复均实行完善的机制,在专利申请前期,有义务帮助申请人充分沟通挖掘技术新创性,规避被判定为非正常的风险,全力保障申请人权益。
供稿部门:苏州精金石\实务部
作者:专利工程师 陈慧莹
编辑:杜博蓉 校对:朱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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