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需要提交能清楚表达产品外观的图片或照片一份,以及必要的简要说明一份;相比于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时需要提交的五书(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外观专利申请貌似更为简单,殊不知,外观专利申请需要注意处理多方面细节,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补正,导致申请授权周期延长。
下面我们结合实践总结了一下外观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三种补正类型,以供借鉴。
(1)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不规范
如下图所示,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大白肌美肤仪”,补正通知书指出该产品名称不规范,并建议修改为“美肤仪(大白肌)”。
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所应用的产品种类具有说明作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且产品名称通常应避免包含:功能性描述(如:增高鞋垫、美白护肤仪等);附有产品规格/大小/数量单位的名称(如:21寸电视机、小汽车等);体现外观设计内容中的形状、图案或色彩(如:菱形手提包、雪花包装瓶、红色沙发等)。
通过分析可知,上述案例中的“大白肌”隐含功能性描述,不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
(2)外观设计产品的六视图尺寸大小、图案内容、投影方向、色彩表达等不对应
该外观为扑克牌包装盒,其申请文本立体图与正投影视图表达不一致,具体地说,立体图所示正面上侧半圆形区域的范围及其边缘图案与主视图明显不一致;针对该缺陷所作出的修改为,将主视图中的上侧半圆形区域的范围和边缘图案修改成与立体图一致,如下图所示。
由于立体产品到的外观设计一般需要递交六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立体图,在对上述各个图片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各个视图的尺寸大小、图案内容、投影方向、色彩表达等对应一致,以避免发生补正、影响外观专利早日授权。
(3)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或照片不清晰,阴影或高光明显。
该外观设计为智能药盒,其提交的主视图中存在明显的阴影,且其主视图上方的标识图案不清楚。
在一些以三维建模图为基础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拍摄的图片中经常会出现这类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借助PS等工具对图片的阴影和高光区域进行调整,尽量避免明显的阴影或高光影响产品外观的清楚表达;同时,对于外观产品中个别图案由于尺寸占比小、提交图片的尺寸和像素大小限制等原因,导致显示不清楚的情况,可以采用增加局部视图的方式予以清楚展示。
如上述案例中修改后的主视图如下图所示,并在主视图中用字母A标记出需要局部放大的标识图案,在简要说明中写明:“A部放大图为主视图的A处局部放大图”。
上述为小编总结的外观设计申请中经常出现的三种补正类型,除此之外,还会有一些其他各种各样的补正,如:外观设计要点中包含颜色但未单独申明、有差异的两个设计作为了相似设计合案申请、申请的外观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商标标识、简要说明省略视图表述不规范等等,外观设计的补正内容可谓五花八门,这就需要我们在处理不同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不断积累经验,有意识地避开这些下发补正的地方,以确保外观专利尽早、顺利授权!
供稿部门:北京精金石\实务部
作者:专利工程师 谢银倩
编辑:杜博蓉 校对:朱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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