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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护中心开展重大专项申请和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表示,将在保障备案主体基本预审额度的基础上,中心计划开展重大专项专利预审批量申请和评审工作。
备案状态正常的备案主体,如果已使用完2023年度预审分配额度,并满足高水平科技项目、高素质人才培育、高质量科创企业上市加速、其他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条件之一,可进行重大专项申请。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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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专项申请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

为发挥保护中心支持省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在保障备案主体基本预审额度的基础上,中心计划开展重大专项专利预审批量申请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已备案主体,且备案状态正常;

(二)已使用完2023年度预审分配额度;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高水平科技项目、高素质人才培育、高质量科创企业上市加速、其他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请对照附件3中的申请类型准备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gfw@zjippc.cn,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保护中心将择期开展现场评审。

三、评审流程

备案主体提交申请材料——保护中心进行审核——备案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现场评审进行答辩——保护中心根据评审情况配置专项预审额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老师联系电话:0571-56788317

附件:

1.重大项目及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申报书

2.拟申请专利名称清单

3.重大专项类型和对应材料要求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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