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
一、对国际专利授权进行资助:
获得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权的,资助6000元/件;获得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权的,资助3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资助750元/件。
二、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给予扶持,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
(一)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金奖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银奖不超过5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标准进行差额扶持。
(二)获得广东省专利奖的,金奖每项不超过50万元、银奖不超过2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10万元。
(三)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一次性扶持,每项不超过100万元。
(四)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扶持,每项不超过50万元。
(五)获得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等省级或以上奖项的,金奖每项不超过20万元、银奖不超过1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5万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增城区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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