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具有申请费用低、审查周期短、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专利略低的特点,尤其适于保护更新速度快的技术。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该法条的解释,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而由计算机程序限定的技术特征被归类为方法的一种。
那么,计算机程序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吗?
5月29日,精金石讲师许兰兰,将为大家进行一场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答复、撰写》的线上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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