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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起草: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9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其中《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有关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条款:

如果乙方有理由或有证据表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专利申请存在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风险,乙方应当提示甲方相关风险。经乙方提示,甲方坚持申请的,乙方有权终止本案代理服务;甲方相关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属于非正常申请而不能获得专利权的,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甲方应知,任何专利申请都存在不被授权的风险,这是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制度性特点。乙方专利代理师在代理甲方委托的专利事务过程中的职责是提供专业服务,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乙方和承办专利代理师不能保证申请案件一定获得授权的结果。甲方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和理解。


通知原文


关于就《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关于“制定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工作部署,围绕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从源头上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促进商标品牌建设,我局运用促进司组织起草了《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

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094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


附件:

1.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

3.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4.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

5. 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有关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3: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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