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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申报2023年度上城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地区:杭州市上城区

国示范/国优企业补助标准:

新认定国示范企业:30万元

新认定国优企业:20万元

新认定省示范企业/单位:10万元

申报条件:

已经取得相关认定文件资料且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关键信息:国优/国示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发明专利转移转化补助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上城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上政办函〔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2023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三)发明专利转移转化补助。
二、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

(1)补助标准:

2023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23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20万元奖励;2023年度新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已经取得相关认定文件资料且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3)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向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③上城区财政局审核后拨款;④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兑付资助款。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相关认定文件资料;④收据。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1)补助标准

对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按以专利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所质押专利的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含发明专利的最高补助30万元,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不含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高补助10万元,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仅含外观专利的最高补助5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有新申请专利质押贷款的另又新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对商标质押贷款部分按以商标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万元,且与专利质押贷款补助合计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补助总额以财政年度预算为限,应补助总金额超出预算的,所有企业补助金额按同比例下调。

(2)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起始日不晚于借款合同起始日,质押合同与借款合同期限均不超过一年),获得的质押贷款在2024年11月30日前已按期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②该笔贷款不包含有不动产抵押担保;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完毕;④出质的自有专利权、商标权权属清晰(需为第一权利人)、合法有效;所质押专利的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⑤该笔贷款未在我局享受过贴息补助,也未享受过其他贴息补助政策。

(3)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向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初审;③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④上城区财政局审核后拨款;⑤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兑付资助款。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出质的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⑤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附质押清单)、借款合同、贷款凭证、还款凭证、付息凭证。

(三)发明专利转移转化补助

(1)补助标准

企业从高校院所通过购买、许可等方式引进发明专利并实施生产转化的,所引进专利每件给予最高0.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5万元。补助总额以财政年度预算为限,应补助总金额超出预算的,所有企业补助金额按同比例下调。

(2)申请条件

企业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作为专利权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②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完毕;③受让的专利须为发明专利;④专利转让、许可项目已实施生产转化。

(3)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向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③上城区财政局审核后拨款;④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兑付资助款。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转让、许可的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④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⑤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⑥专利转让、许可项目实施生产转化的情况说明(盖公章)。

三、其他申报事项说明

1、征集时限:本通知公布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施佳,邹颖  联系电话:0571-89501634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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