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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近日,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
合肥保护中心采取年度分级和年中分级双分级管理定期组织等级评定,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A.B级备案主体的:

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专利导航等快速协同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中,提供优先服务;减少监督抽查和异常专利申请的检查力度


对于D级备案主体:

(一)列为重点抽查对象,提高抽查检查频次,依法依规产格管理;

(二)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应附交查新检索报告、相关研发证明、社保证明、项目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督导整改,加强业务辅导,助力其提升评定等级

(四)根据不合规的严重程度,给予“提醒”、“暂停服务”“取消备案资格”、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

通知原文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备案主体、专利代理机构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支持更多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订了《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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