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有以下内容:
第十八条 对于评定为A级的备案主体: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提供正常预审服务,基础额度为100件/年;
(三)降低抽查检查频次;
(四)在快速协同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提供优先服务;
(五)在综合运用服务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六)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第十九条 对于评定为B级的备案主体: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提供正常预审服务,基础额度为6件/年;
(三)对于本年度基础额度用尽,且在基础额度范围内的预审合格率达到80%(含)以上的备案主体,可提出增调本年度预审资源的申请;
(四)加强业务指导,助力备案主体提升分级评定等级。
第二十条 对于评定为C级的备案主体: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提高抽查检查频次,预审服务基础额度为2件/年;
(三)对于本年度基础额度用尽,且在基础额度范围内的预审合格率达到100%的备案主体,可提出增调本年度预审资源的申请;
(四)专利预审申请应附交查新检索报告、相关研发证明、社保证明、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对于评定为A+和A级的代理机构: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在快速协同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提供优先服务;
(三)优先审核由其指导整改的备案主体的恢复预审服务的请求;
(四)邀请经验分享,宣传典型案例;
(五)减少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
(六)其他职责范围内的优先服务。
第二十二条 对于评定为B级的代理机构: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提供正常预审服务;
(三)加强业务辅导,助力代理机构提升分级评定等级。
第二十三条 对于评定为C级代理机构:
(一)在福建保护中心官网公示名单;
(二)提高抽查检查频次;
(三)其代理的专利预审申请应附交查新检索报告、相关研发证明、社保证明、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通知原文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闽知保〔2024〕20号)有关规定,我中心将于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2024年度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工作的数据信息采集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1.2024年度分级分类评定对象名单
2.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0591-23510275)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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