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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2026年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8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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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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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资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有申报需求的单位,请注意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各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总结如下:

申报时间:

20266229:00202672018:00

一、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资助

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走出去”,提升企业主动开展海外维权、积极应对海外纠纷的意识,对企业开展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不含美国“337”调查案件)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个项目按照其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侵权相关保险赔付款、支付的和解费用应予以扣除。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资助不超过1项。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

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在国内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标准为:每个项目按照其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侵权相关保险赔付款、支付的和解费用应予以扣除。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资助不超过1项。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

资助标准:

支持相关研究与制度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下列领域: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列出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个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深圳市政府其他重点规划发展方向以及新领域、新业态、新技术等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前沿规则的研究与制定;

(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融合发展,或国际及地区间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研究和建设;

(三)深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评估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体系研究和建设;

(四)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或事件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

(五)强化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其他改革创新性研究和建设。

资助标准为:每项按照其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2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说明:申报项目名称应根据上述所列领域自拟,不得直接照搬。围绕深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可将下列工作作为重点研究方向:

1.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如,算法、商业方法、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开源生态、人工智能产出物以及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第六代移动通信、生物制造、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表演等领域和舞台艺术、美术经典作品、影视作品、“微短剧”等版权保护规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2.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和保护指引、指南的研究与制定;

3.规范企业商标注册及使用,提升问题商标的监测及处置能力,构建已注册问题商标的撤销、调整机制等相关研究; 

4.企业海外商标注册保护链路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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