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相城区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重点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一)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资助160万元;对新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资助80万元;对新获得省长提名奖的企业,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资助80万元;对新获得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企业,资助16万元,对新获得市质量奖的企业,资助10万元。同一年度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企业,按资助金额最高的一笔发放。
(二)对获得质量信用AAA等级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获得质量信用AA等级的企业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三)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对获得省品牌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获得市品牌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获得上述两项品牌认证的同一企业,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质量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批国家级质量、标准平台载体的,给予所在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家;获批省级质量、标准平台载体的,给予所在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一次性资助30万元/家。资助资金由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支配,仅可用于对平台建设、运营管理费用、技术研发运用等方面补贴。
二、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发展
1.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培育高价值专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资助资金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发明人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资助资金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资助资金10万元、7万元。
2.实施优秀版权作品奖励
一般作品著作权资助:达到50件以上并有5件获省级(含)以上奖项的,给予5万元资助;达到100件以上并有5件获省级(含)以上或1件国家级奖项的,给予8万元资助;动漫、游戏等软件作品著作权资助:达到10件以上的,给予8万元资助;达到20件以上的,给予15万元资助。
3.推进版权基地示范创建
以认定文件为依据,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版权基地和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资助资金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由市级升格为省级的、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对差额部分给予资助。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
对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设立保护基金不超过100万元。
2.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支持
对开展国内外专利、商标维权并获益的(对于国内维权仅限通过司法途径),按照不超过维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合理支出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多个案件涉及同一项知识产权的,仅资助一个案件。
该政策自2026年5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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