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享受费减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费用减缓: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注:
Ø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Ø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Ø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每一自然年度的费减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要新的一年继续递交新的专利,企业或者个人需要重新备案,当年10月1日之后可以进行下一年度备案。
二、费减备案所需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请提供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或所在的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2)企业: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申请人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可以减缴的费用类型包括四种: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缴)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复审费
4.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的年费。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缴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十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缴比例缴纳年费。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下怎样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中提交费减备案请求吧。
1.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cpservice.sipo.gov.cn。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
2.“登录”后进入系统主界面,点击“菜单栏”的业务办理,再选择左侧“费减备案请求”,点击最右侧“业务办理”。
3.进入声明页面,如图,选择同意,点击“已阅读”按钮,进入新增费减备案申请页面。
4.按照实际情况填信息,打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进入预览页面。
根据费减所需选择“个人”“企业”或其他备案人类型,填入准确无误的信息后,附件上传电子文件完毕后,选择“预览”-“提交”,备案完成。
5.选择审核机构,点击“确定”。
6.点击“附件信息”处的“上传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选择“文件类型”,点击“请选择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正确的图片。
7.选中的图片被加载到上传文件列表中,点击“开始上传”。
8.文件被上传,并更新在列表中
9.页面展示出费减备案享受的权利以及重要提示,此页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查看页面打印,点击“提交”。
10.确认提交后会显示如下页面,费减请求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之后系统会向您填写的手机号发送提交成功的短信提示。
注意:成功上传证明材料之后就不需要提交纸件证明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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