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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较大—2021年中国专利奖申报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21-08-30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部分要点:

1、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2、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3、协会推荐名额由4件,减少至3件。

4、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申报4项(含2项自荐)。

5、审评向“卡脖子”的技术倾斜。

6、不再允许非专利权人申报。参见如下申报书的截图:

其他变化解析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解析:

金奖、银奖的数量与往年相同,没有变化。考虑到每年专利奖申报的数量在以接近10%的比例增加,今年获奖的难度必然进一步加大。

解析:

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记录的单位,可能无法申报。即使申报很可能也无法通过审评获奖。

虽然通知中强调较大数量,但实际执行中,可能只要有非正常专利申请就会在审评时受到影响。

二、参评条件

解析:

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指专利被无效宣告还处于专利局复审部和法院阶段,包含处于上诉期内。假如申报截止日前没有结束法律纠纷,但在最终获奖前结束,也是不行的,强调了申报截止日这个时限卡点。

“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是指曾经发生过年费迟交导致的滞纳金的情况就不可以申报,还是申报截止日前没有就可以?有待明确


解析:

虽然规定了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不超过2项,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增加了2个名额,而且是2个自荐名额。

今年第一次限制集团及子公司申报数量不超过10件。往年我们经常看到的类似于国电等单位获奖专利一堆的情况可能不再出现。

三、参评方式

解析:

协会推荐的专利连续2年没有获奖则暂停推荐1年,今年是第一次明确规定。

这也可能是要求协会加强对推荐的专利质量的审核,避免协会因为与某个会员单位的关系而随意推荐,导致专利局审评资源的浪费。

解析:

必须通过省局统一推荐的项目,务必确认各地省局材料收集和公示的时间,不能以国知局10月31号为截止日期。



解析:

今年第一次强调“卡脖子”技术的倾斜,可能这方面的专利获奖数量会有一定的增加。这会导致其他方面的专利,获奖的难度可能会随之加大。

四、名额分配

解析:

首次将协会推荐名额从4件减少到3件。增加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2个项目。与其他高校相比,清华北大等30家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多了2个申报名额。

五、推荐程序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docx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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