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创新药发明专利申请人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更好地服务北京地区创新药发明专利申请人,进一步精简创新药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周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代办处)”]将开展为创新药发明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开辟保密审查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现通知如下:2、具备创新药研发、生产能力,且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药品制造或生产;请各申请人确保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请人的备案资格。附件:向外国申请专利开辟保密审查绿色通道申请表.doc(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10-8261200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