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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操作指引:

一  电子化操作流程

1. 用户注册。


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用户,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者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用户,网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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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户登录。

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业务,网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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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中填写许可合同备案基本信息。

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中选择业务办理——质押许可业务——新增进行许可合同备案基本信息填写。

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取件方式可以选择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选择邮寄办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审核手续。选择自取办理的,由选择的自取地址处办理审核手续,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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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扫描并上传许可合同备案和相关附件。


文件应为*.jpg或者*.tif格式,每张图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M,所传图像必须保证内容及印章清晰,请不要提供纯手机拍照的图片。

为确保系统对图像正确排序,建议将图像分类型按顺序命名为合同01、合同02……合同15,申请表01、申请表02,每一个类型的文件名长度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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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文件审核不合格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审核合格的,选择邮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的,请收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之后,在一个月内将与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选择自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的,请到选择的自取地址处办理自取手续同时提交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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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请文件准备

备案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上的所有项均需填写。如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办理,代理人信息填写在申请表相应位置,许可方声明要全部标注打勾,并由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专利授权情况,合同有以下两种类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3.许可方、被许可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个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营业执照副本须盖章);

4.委托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共同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5.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  注意事项

(一)备案时间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办理备案。

(二)受理范围

1.受理双方皆为中国大陆当事人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申请。

2.如许可人、被许可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

(三)审核期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代办处收到合格文件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四)不予备案的情形

1.专利处于年费滞纳期内、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

2.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专利合同的;

3.同一专利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4.专利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五)备案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代办处免费为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附件:

附件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doc

附件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doc

附件5.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doc

附件6.《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局令第6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doc

附件7.一致性声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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