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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实施丨专利收费电子票据使用指导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精金石知识产权 阅读量:127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九四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效力与纸质票据的效力相同。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票据

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一、缴费时提交信息的变化


缴费人在通过各种渠道缴纳费用时,需关注以下信息的填写:


1、电子邮箱信息:用于接收电子票据取票码。取票码是缴费人获取电子票据的重要凭证,因此邮箱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否则无法接收到电子票据的取票码。


2、手机号信息:缴费人以缴费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账号登录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时,可在“我的票夹”中直接获取相关电子票据。


二、票面变化


1、收费票据


(1)增加项目编码内容。

(2)项目名称中年费将精确到具体的年度;代收款项在票据上将列示为“代收+费用名称”,例如“代收国际申请费”。

(3)标准为收费项目对应的收费标准。说明书附加费、滞纳金等收费标准不唯一或非固定金额的费用,票面标准将以该收费项目的最低标准列示。

(4)单张票据票面列示的费用条数有限,超过最大条数六条时将拆分为两张或以上票据。


微信图片_20210106104942.jpg


图1: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示例


微信图片_20210106104948.jpg


图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开具示例



三、取票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

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通过取票码查询取票;也可根据不同缴费方式的查询条件查询后取票;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的,其在电子申请网在线支付的费用电子票据将自动归集到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下相应账户的“我的票夹”中。


系统首页如下图所示:


image.png


图3: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首页


2、电子票夹小程序


缴费人可在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中使用取票码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缴费人以缴费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账号登录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时,可在“我的票夹”中直接获取相关电子票据。


小程序二维码:

image.png

图4: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二维码


 image.png


图5: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二维码



具体操作见附件《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电子票夹小程序使用指导》。


四、其他相关事宜


1、由于电子票据由财政部统一开具并监制,因此面交缴费方式将不再实时取票。


2、未收到取票码或取票码遗失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10-62356655)或发送邮件(邮箱shoufeichu@cnipa.gov.cn)进行查询 。


3.为方便缴费人准确获取电子票据,建议缴费人在中国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通过银行、邮局汇款的,应使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准确填写补充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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